呼市揮發性有機物(揮發性有機化合物)是指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,包括非甲烷烴(烷烴、烯烴、炔烴、芳香烴等)、含氧有機化合物(醛、酮、醇、醚等)、氯有機化合物、氮有機化合物、硫有機化合物等。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大氣PM2.5的重要前體,與空氣污染密切相關,對大氣環境和人體。
揮發性化合物的來源很多,主要分為自然源和人為源。自然源包括植物、草原、濕地和動物糞便。人為源包括農業源、工業源、生活源和移動源。其中,工業源的影響特別深遠。其來源包括工業廢氣、汽車尾氣、光化學煙霧、建筑物、裝飾材料等行業。其中,工業廢氣攜帶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揮發性有機化合物)的危害性非常突出。當工業廢氣中苯蒸汽濃度高時,可直接導致致死性急性中毒;有機廢氣中的多環芳烴有機物、有機氮化合物和芳香胺化合物致癌率高;苯酸有機化合物進入人體后,會直接導致細胞中蛋白質的凝固或變形;丙烯酸化合物和硝基苯可直接侵入人體神經系統和呼吸系統,導致人體呼吸困難、窒息和神經系統排放。
然而,揮發性有機物的監控和管理面臨著一些挑戰。一方面,呼市揮發性有機物檢測來源廣泛。在中國,人工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遠高于自然源、固定源燃燒、道路交通、溶劑產品使用和工業流程。另一方面,揮發性有機物的組成復雜,物理和化學性質差異很大。
因此,加強監測能力建設。根據《國家十四五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控制監測網絡能力建設方案》的要求,加強污染源VOCS監測是控制呼市揮發性有機物來源、減少其危害的重要途徑。
